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基本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态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和职业教育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科素养和教师专业素养高度整合,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信息学科教学骨干教师、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乃至教育家,并为电子信息领域和行政部门培养从事科技开发、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生产管理等工作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总体要求: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具有艰苦创业、勇于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1. 知识结构:
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初步掌握进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
2. 能力结构: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熟悉职业教育法规,树立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反思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较全面的教师技能和适应能力。
3.  素质要求:
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时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
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155学分,同时大学英语考试达到学校要求,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方能毕业。
四、授予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分配表
| 课程类别
 | 性质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比例(%)
 | 
| 通识课程
 | 必修
 | 38.5
       | 24.8
       | 
| 选修
 | 7
       | 4.5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11.5
       | 7.4
       | 
| 选修
 | 8.5
       | 5.5
       | 
| 专业主干课程
 | 基础必修
 | 11.5
       | 7.4
       | 
| 核心必修
 | 6
       | 3.9
       | 
| 专业方向课程
 | 选修
 | 32
       | 20.6
       | 
| 独立实践环节
 | 必修
 | 19
       | 12.2
       | 
| 选修
 | 1
       | 0.6
       |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
 | 14.5
       | 9.4
       | 
| 选修
 | 5.5
       | 3.5
       | 
| 总学分
 | 必修
 | 101
       | 65.2%
       | 合计
 | 155
       | 100
 | 
| 选修
 | 54
       | 34.8%
       | 
| 理论 | 114
       | 73.5
       | 合计
 | 155
       | 100
 | 
| 实践(实验) | 41
       | 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