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我国新能源材料领域发展的总体趋势、基本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成长为适应时代需要,富有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新能源材料和器件领域知识、能力和创新意识综合提高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艰苦创业、勇于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系统掌握新能源材料、新能源器件设计与制造工艺、测试技术与质量评价、新能源系统与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基础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实践能力、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创新素质、创业精神、国际视野、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
3.经过严格的科学训练和研究锻炼,使学生能够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及相关领域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生产技术开发和过程控制,材料应用等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科技工作,也可承担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技管理和经营工作。
(二)培养要求
总体要求: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掌握科学的身体锻炼和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审美艺术修养。
1.知识结构: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进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
2.能力结构: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3.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
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54学分,同时达到学校相应要求方能毕业。
四、授予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分配表
| 课程类别
 
 | 性质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比例(%)
 | 
| 理论
 | 实践(实验)
 | 
| 通识课程
 | 必修
 | 27
 | 11.5
 | 25
 | 
| 选修
 | 7
 |  | 4.5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20.5
 | 1.5
 | 14.3
 | 
| 选修
 | 4
 | 1.5
 | 3.6
 | 
| 专业主干课程
 | 基础必修
 | 12
 | 1
 | 8.4
 | 
| 核心必修
 | 12
 | 1.5
 | 8.8
 | 
| 专业方向课程
 | 选修
 | 32.5
 |  | 21.1
 | 
| 独立实践环节
 | 必修
 |  | 21
 | 13.6
 | 
| 选修
 |  | 1
 | 0.6
 | 
| 总学分
 | 必修
 | 108
 | 70.1%
 | 合计
 | 154
 | 100
 | 
| 选修
 | 46
 | 29.9%
 | 
| 理论
 | 115
 | 74.7%
 | 合计
 | 154
 | 100
  | 
| 实践(实验)
 | 39
 | 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