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总体目标:基于现代物理教育的发展趋势,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和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科学素养和教师专业素养高度整合,知识与技能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的物理学教学和研究人员。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艰苦创业、勇于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值计算能力,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物理学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具备在物理学及相关学科进一步深造的基础;具有科学精神、科学素养、科学作风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物理学素质、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能力,毕业后可从事教育、科研、企业、事业和行政管理等行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熟悉教育法规,树立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反思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
(二)培养要求
总体要求: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熟练掌握物理学基本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素质的优秀物理学教师。
1.知识结构: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系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发展趋势以及实践能力,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能力,了解物理学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
2.能力结构: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多媒体、网络教育技术的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从事物理教学的能力;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
二、学习年限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原则上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58学分,同时达到学校相应要求方能毕业(另文规定)。
四、授予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分配表
| 课程类别
 | 性质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比例(%)
 | 
| 理 论
 | 实践(实验)
 | 
| 通识课程
 | 必修
 | 27
 | 11.5
 | 24.4
 | 
| 选修
 | 7
 |  | 4.4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13.5
 |  | 8.6
 | 
| 选修
 | 4
 |  | 2.5
 | 
| 专业主干课程
 | 基础必修
 | 17
 | 4.5
 | 13.6
 | 
| 核心必修
 | 9
 |  | 5.7
 | 
| 专业方向课程
 | 选修
 | 24
 |  | 15.2
 |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
 | 9.5
 | 4
 | 8.5
 | 
| 选修
 | 5
 |  | 3.2
 | 
| 独立实践教学环节
 | 必修
 |  | 21
 | 13.3
 | 
| 选修
 |  | 1
 | 0.6
 | 
| 总学分
 | 必修
 | 117
 | 74.1%
 | 合计
 | 158
 | 100
  | 
| 选修
 | 41
 | 25.9%
 | 
| 理论
 | 116
 | 73.4%
 | 合计
 | 158
 | 100
  | 
| 实践(实验)
 | 42
 | 26.6%
 |